来自CSDN社区https://www.csdn.net/的优秀用户长安月下,于2023.12.25 16:52:02在经验百科知识平台总结分享了一篇关于“男子分手后是否要求返还水果等彩礼费 为何不予支持龚滩古镇”的百科,非常感谢长安月下的辛苦付出,他总结的解决技巧方法及常用办法如下:简要回答
因为双方感情破裂,男子起诉“老婆”,要求退还70496元,法院直接判决不予支持。一位男子跟同村的一位女子因为年龄问题,没有办理结婚登记,只办了酒席。“婚后”这位女子生了两个女儿,但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。
彩礼的定义双方有何不同的认知
该男子觉得在结婚的时候,给了女方的彩礼13,000元,去女方家还带有礼品,像猪肉、黑米饭、糍粑、鸡、鸭、水果等等,礼品折算成费用,再加彩礼共计70496元。
男方表示:后来女方家建房子,男方先后帮忙。当双方感情不和谐时,小女儿由女方抚养。“离婚”后,小女儿由男方父母照顾了28个月,应该给费用2866元。对此女方表示双方既然已经较长时间同居,生了两个孩子,至于男方所说的猪肉、糍粑、水果等等彩礼结婚时用的礼物已经消费,再加上自己也没有收到男方给予的彩礼现金,而建房子时,男方并没有到达现场。
为何不予支持
经过法院的审理之后,双方当事人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,但是双方办理结婚仪式后共同居住生活长达7年之久,并且生育了两个孩子,已经具备了夫妻之实。为了维护女方的合法权益,男方要求返还礼金,不予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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